2023年研究所与企业合作技术中心情况公示
所属各部门:
为提高研究所横向合作质量,尤其加强对技术中心合作的管理,促进高质量产业合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科材字〔2021〕89号)等相关规定,经与相关团队协商、确认,并报请分管所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合作期满终止、提前终止及在建的企业中心清单予以公示。
对于已终止共建合作的企业中心,一切与研究所有关的宣传自本通知公示期满起均属于企业单方行为,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无关。如因此与上述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及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公示期限: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技术转移处反映。
联系人:孙斌,刘苏
联系电话:0574-87604970
联系邮箱:sunbin@nimt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