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关于开展宁波市科协2016年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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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所各部门: 

  宁波材料所科协将组织开展2016年重点活动和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 

  (二)申报金额不能超过《指南》相关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金额为整数。 

  (三)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四)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必须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必须按甬财政发〔2014〕267号、〔2014〕268号文件要求的标准支出,报销凭证必须包括批准文件、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合法有效的票据。 

  (五)专项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1.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2.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3.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4.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5.与项目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6.纪念品、礼品。 

  (六)申报项目应在2016年内启动并在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其他规定的除外)。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七)署名要求:建设类项目应明确宁波市科协为共建单位;活动类项目应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宁波市科协作为主办(协办、支持)单位,资助类项目应注明为宁波市科协资助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申报书。所有类别项目都要填写《申报书》中相关项内容。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与网上(电子邮箱)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对网上(电子邮箱)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0日。 

  (二)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修悦;联系电话:87914376;电子邮箱:xiuyue@nimte.ac.cn; 

  《宁波市科协2016年资助项目指南》原文请查看http://www.nbast.org.cn/html/kexiezhichuang/tongzhigonggao/2015/1113/12681.html 

  附件:宁波市科协2016年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