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研究所档案安全

发布:2019-07-10

作者:第一小组 胡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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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即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党中央对我国面临的各种安全问题和安全挑战的系统回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于安全领域的集中体现,标志着党和国家对国家安全命题的理论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践背景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档案,是指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事业,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档案资料作为特殊的宝贵资源,一旦散失或毁损就无法挽回、弥补和再生,就会对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巨大损害。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和底线,是档案部门的重要职责和第一要务,是党和人民对档案工作者的基本要求。维护好研究所档案安全也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体现。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和底线,作为专职档案员,我应牢固树立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我采取以下措施,力争档案工作中不出现重大风险。

一是确保档案库房安全。依照档案“八防”(即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放光、防尘、放虫等)的要求,开启空调、除湿机,放置防虫剂,定时开窗通风等维持档案库房恒温恒湿的存放环境;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定期进行防火、防盗、防爆、安全用电、监控室等重点事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首先,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全面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防范体系。按照铁门铁窗、参加消防培训等,强化档案库房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其次,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严格档案借阅的审批制度,规范档案借阅流程,加强涉密档案的保管,提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

三是确保电子档案安全。未来将开展以数字档案室建设为重点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由于电子文件本身的特殊性以及信息技术与网络发展的弊端,加之对信息化安全认识的不到位,造成了信息档案的保管与利用。今后,将建立数字档案室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电子档案管理流程,最大限度地电子档案的安全。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在档案工作中,必须积极主动、未雨绸缪,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保障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安全,留存历史、方便利用。


(党政办公室 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