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科材发党字〔2020〕6号
各党支部,所属各部门:
2020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过节,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所纪委就紧盯“五一”期间“四风”问题,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自觉、成为习惯。
二、各党支部和所属各部门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研等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各种数字化平台,加强教育提醒和政策宣贯,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要督促全所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树立新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四、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防发生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费用等问题。
五、各党支部和所属各部门对发现的“五一”期间“四风”问题,要及时向所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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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57844817
中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