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宁波材料所召开廉政建设大会

发布: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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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日上午,宁波材料所召开了2015年廉政建设大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二级所领导、职能支撑部门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会议。纪委副书记陶永怀主持了会议。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田申荣作了题为《聚焦管理规范、强化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工作报告。他从六大方面全面总结了2014年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抓好教育,注重预防,有效筑牢思想堤防;三是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四是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五是紧抓重点,保持高压,坚决遏制腐败违纪苗头;六是加强培养,提升素质,提高纪检监察审计能力。田申荣通过一系列图片、数据、典型案例,分析了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详细解读了《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宁波工研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全面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义及必要性。 

  在讲到2015年工作要点时,田申荣指出,我们要以责任制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保障主体责任到位;以廉政文化为主线,开展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以从业风险防控和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聚焦经费监管,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促进业务运行合理高效;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纪监审能力。 

  会上,财务资产部财务总监陈守华做了《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职责》的专题报告,解读了“十二五”期间国家课题经费管理政策,明确了单位法人、职能部门、课题负责人三个层面的职责范围,介绍了国家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措施,提出了材料所加强科研资金监管的的有效措施。 

  会上,所长、党委书记崔平分别与其他所领导、二级所领导、职能支撑部门负责人、直属工程中心负责人签订了个性化的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责任人分管工作、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等分别进行了个性化的约定,并明确了追究责任。

  崔平作了总结讲话。她指出,个性化责任书的签订,是责任意识的强化,是对责任的约定,希望每一位责任人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契约,深刻认识到在岗有责,切实做到在岗尽责,在岗敬责,时常牢记约定,时常对照检查,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崔平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保证,希望每一个责任人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氛围。 

  崔平要求,要做好重点领域防范的关口前移,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位。要抓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用好每一份纳税人的钱,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要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仪器设备与材料采购、成果转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要持续抓作风和学风建设,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一三五规划的有效执行。 

  崔平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希望大家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层层分解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彰显反腐倡廉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崔平以此激励全所同志,共同努力,建设一个奋发向上、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和风清气正的宁波工研院。 

                                                                                       (监察审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