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7月21日,宁波材料所理论中心组(扩大)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理论中心组成员和支撑管理部门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会议。党委副书记张瑞丽主持会议。
张瑞丽传达了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要论述。她希望大家要原原本本自觉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习近平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重要讲话、视察中科院所作的“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主题,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学习扎实深入、取得实效。
党群办主任陶永怀从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逐条逐句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强调实行终身问责。他表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和党要管党的坚定信念,彰显了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以及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建立了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参会人员就学习感受和体会作了交流研讨。大家表示“不忘初心”就是要牢记“公心”,不要忘记加入材料所时的“初心”和情怀,在实际工作中,围绕研究所建所之初确立的理念、定位和愿景,不抱怨、不推诿,勇于担当,永保进取心、自信心和发展的决心,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研究所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委书记崔平讲话指出,科研人员要将自身的职责同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结合起来,认真研读、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和背景意义,不忘入党初心,践行庄严承诺,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她要求与会人员,永葆研究所建立之初确定的“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初心”,传承建所初期艰苦奋斗的那股劲,扎根本职工作,敢担当、争作为,踏实工作,奋勇前行,为研究所的发展添砖加瓦。她希望班子成员要认真研读《问责条例》,切实履行职责责任,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供稿:党群办 胡楠)